城市地下管線是保障城市運行的“生命線”,一次燃氣管線損害、一次供水管線故障,都可能影響城市運行和公共安全。7月1日起,新修訂的《杭州市城市地下管線建設管理條例》正式施行,這標志著杭州地下管線建設管理迎來一次全面制度重塑,從側重工程建設,向規劃、建設、運營、維護、保護和智慧管理全鏈條轉變。
為何全面修訂?十七年發展帶來新挑戰 原條例自2009年施行至今已逾17年。其間,杭州城市空間快速拓展,地下管線規模持續增長,軌道交通、綜合管廊等建設加快推進,管線與主體工程交叉施工情形日益增多。同時,杭州行政區劃進行多次調整,國土空間規劃、工程審批、行政執法等制度均發生較大變化,原條例已難以適應全市域統籌管理和全鏈條治理需求。
特別是隨著城市建設從大規模增量擴張轉向存量提質增效,地下管線建設管理必須改變過去一定程度上存在的“重建設、輕管理”“重使用、輕維護”問題,需更加重視既有管線的更新修繕、安全監測、隱患排查和施工保護。
補齊運維短板破解同步實施難題 此次修訂的新條例突出全鏈條治理,增設“規劃和建設”“運營維護”“管線保護”“智慧化管理”等專章,將專項規劃、行政許可、驗收備案、運營維護、廢棄處置和數據更新納入統一制度框架,形成從規劃建設到運營保護的閉環管理。
如針對“馬路拉鏈”這一群眾反映突出的問題,條例強化地下管線年度建設計劃、修繕計劃與道路建設、修繕計劃的統籌協同,從源頭減少反復開挖、資源浪費等問題。聚焦主體工程與管線同步施工的亂象,新條例系統明確規劃許可、施工組織、建設時序、竣工驗收、檔案移交等全流程標準,厘清建設、施工各方主體職責,解決以往責任模糊、施工銜接不暢、檔案歸集不全等難題。值得關注的是,新條例單設“管線保護”一章,壓實建設、勘察、施工、監理等各方安全責任,搭建起“施工前查明、施工中保護、事故后快速處置”的全流程安全責任體系。同時明確多項禁止性行為,規范不明管線處置、管線破損應急流程,要求廢棄管線必須完成封填、拆除等無害化處理,杜絕廢棄管線長期失管帶來的安全隱患。
新條例的施行,是杭州深化超大城市治理、建設韌性城市的重要法治舉措,通過明晰各方主體責任、完善全鏈條管理制度、賦能數字化治理,有效防范化解地下管線安全風險,全面提升城市“生命線”安全保障能力。
目前,全市已建成供水廠62座、供水管網約3.9萬公里,供水能力達683.3萬噸/日;建成城鎮污水處理廠64座、污水管網約6323公里,處理能力達442.5萬噸/日;建成燃氣管網約3.84萬公里,形成“多點接氣,環狀供氣”格局。基本建成“四源三環”的電網格局,主網變電容量達1.15億千伏安,電網規模穩居國網省會城市第一。
接下來,市建委將繼續優化供水、燃氣、電力設施布局,全力推進城市供排水設施建設,推進電網建設計劃。供水方面,持續推進千島湖引水、新建市區管網等項目,基本形成市區雙水源供水格局,并進一步強化不同片區供水系統互聯互通。污水方面,堅持“總量平衡、適度超前”原則,全市污水處理能力持續躍升,主城區污水處理均衡布局系統成形。燃氣方面,形成“成環成網”格局,高壓燃氣管網形成閉環,中低壓燃氣管網基本覆蓋所有區、縣(市)中心城區。電網建設方面,緊密圍繞城鄉建設與能源發展需求,通過增建重點變電站及后續送出工程建設,大幅提升供電能力;推進適應外部綠電與本地新能源高比例接入的電網建設,促進“五源兩帶三環”的電網格局的形成。
來源:杭州建設