8月15日,《中華人民共和國生態環境法典》正式施行。8月17日下午,山東省人民政府新聞辦公室召開新聞發布會。介紹山東推動生態環境法典落地見效,在法治軌道推進美麗山東建設情況,并回答記者提問。
省水利廳副廳長肖紅介紹,水在生態環境法典中是一個妥妥的高頻詞,有1000多處直接提到水,可以說生態環境法典的“水含量”很足,特別是將河湖長制、水資源剛性約束制度、水資源總量管理和全面節約等上升為法律制度,并設置水資源、江河湖泊、水土保持、重要流域區域保護等專節,為全省水安全保障和水利高質量發展提供了更系統、更權威的法治護航。
按照全省統一部署,省水利廳組織對18部現行省級涉水法規規章進行了全面“體檢”,修改了《山東省水資源條例》《山東省實施〈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〉辦法》《山東省湖泊保護條例》《山東省膠東調水條例》《山東省節約用水條例》等5部省級地方性法規,修改了《山東省小型水庫管理辦法》1部省政府規章。省水利廳堅持問題導向和目標導向,把水資源節約保護、河湖生態管護、水土流失防治、防汛防洪管理、水庫安全運行、調水工程管護等核心涉水領域全部納入清理范圍,并充分考慮了水生態保護修復和基層執法實踐的現實問題等,實現了涉水法規規章與生態環境法典同向適配、緊密銜接,讓治水、管水護水興水工作全部統一到法典最新要求上來。
法典實施后,水政監管的“硬杠杠”更加清晰。一是涉河項目建設、取水用水、水土保持等的約束性要求更加明晰,項目前期合規審查更加規范精準。二是用水管控全面強化,高耗水企業取水、自備井取用地下水監管進一步加強,對違規取水、超采地下水的處罰力度加大,從制度上引導用水主體加大節水改造,優先使用再生水等非常規水源的思想和行動自覺。三是生態修復責任成為法定義務,違法破壞水生態環境的行為,不再簡單以繳納罰款替代生態修復,要落實岸線修復、水土保持、生態流量保障要求,承擔相應生態損害賠償責任。四是對守法企業而言,制度預期更穩定、市場監管更公平、執法標準更透明,其合法權益更有保障。
對于百姓日常生活,法典將帶來更多看得見的生態紅利。河湖長制履職更加剛性,亂占河道、非法采砂、破壞岸線等違法行為查處力度加大,群眾身邊的河道、水系整治和生態修復加力推進;地下水超采綜合治理持續深化,促進地下水水位回升,城鄉飲水安全更有保障;各類水生態修復依法常態化實施,河湖濕地生態補水、岸線生態緩沖帶建設務實科學,人的親水空間不斷拓展。同時,更加聚焦重視公眾監督,對群眾舉報的侵占河湖岸線、非法取用水、向河湖傾倒有害物質等違法行為堅決依法查處,動員全社會力量依法治水管水興水的氛圍更加濃厚。總體來說,法典的實施對于水利法治工作而言,監管更嚴、標準更明、責任更實、環境更好。
下一步,全省水利部門將以生態環境法典實施為新起點,持續錨定保障水安全、保護水生態、發展水經濟、改善水民生“四水統籌”總體目標,全面加強水利法治建設,聚力推動水利改革攻堅,優化水資源配置格局,探索水生態價值轉化路徑,不斷聚焦發展所需、民生所盼、安全所系謀劃和推動工作,真正實現以水為脈潤澤百業,為全省經濟社會發展和群眾生產生活提供更加堅實的水安全保障。
來源:閃電新聞