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渝東南、渝東北的喀斯特地貌山區,溶洞、天坑、地下河彼此連通,是地下水的重要通道,而農村吊散戶居民生活垃圾一旦丟進溶洞、天坑等,經雨水沖刷、滲濾液下滲,就可能直接污染地下水。近日,重慶市城市管理局、市生態環境局聯合印發《重慶山區偏遠農村吊散戶居民生活垃圾收運處理優化試點方案》,黔江、武隆、奉節、巫山、巫溪、酉陽等區縣的7個涉溶洞的村(社區)被納入試點,從源頭切斷地下水污染路徑。
本次試點將以山區偏遠農村吊散戶居民為主要對象,通過試點先行、以點帶面,深化“戶分類、村收集、鄉鎮轉運、縣級集中處理”模式,力爭實現環境污染基本可控、環境衛生基本較好、收納堆放基本規范“三個基本”目標,形成一批可復制、可推廣的山地經驗。
試點要求引導農村吊散戶居民自備垃圾桶或垃圾袋,全量收集生活和生產中產生的塑料等垃圾,明確“兩不”:不向溶洞等環境敏感區域亂扔亂填,不露天焚燒。針對易腐垃圾,試點鼓勵廚余、果蔬、草木就近堆肥還田或沼氣利用,讓垃圾“不出村就減量”,堆肥點必須遠離溶洞、水源和低洼匯水區,防止“減量”變成新的污染。對白色塑料等難以降解的垃圾,則要求及時投入就近收集設施(設備),并嚴格區分普通塑料與有毒有害塑料,分類投放、分類處理,避免“一桶混裝”增加后端處置壓力。
方案明確,垃圾收集設施(設備)的布局要綜合考慮人口數量、居住密度、經濟條件和生活習慣,設施點位與后續運輸和處理系統要相協調,逐步消除收集盲區。因地制宜設置垃圾收集池、收集桶或收集箱,容量不得設置過小或過大,避免造成垃圾滿溢、環境臟污。垃圾收集設施(設備)必須遠離溶洞、天坑、地下河、水源地及低洼匯水區,防止垃圾被雨水沖入溶洞內。同時加強收集設施(設備)維護,對箱體破損老化、容量有限、難以滿足實際收集需求的及時維修、更新,提升設施完好率和收集能力。
在強化垃圾運輸管控方面,根據村莊分布、人口密度、道路情況、地形狀況以及運輸距離等因素合理確定運輸模式和運輸路線。因地制宜設置收運頻次,垃圾量少的區域可每1個月收運一次,在農忙、節假日等垃圾產生高峰期加大收運頻次,做到垃圾不溢出、不落地。在制度層面,垃圾規范投放、不向溶洞倒垃圾、禁止露天焚燒被納入村規民約,配套舉報獎勵和“誰傾倒、誰清理”責任追究,依托“紅黑榜”和公益性崗位人員常態化巡查勸導,形成村民、保潔員、村組干部共同監督的格局。
地下空間的管護,單靠部門力量遠遠不夠。試點還將群防群治作為重要一環,對溶洞、天坑等敏感區域設置警示牌,有條件的加裝圍擋、護欄或監控,并納入村級日常巡查,一旦發現傾倒行為立即制止上報,定期清理洞口周邊散落垃圾。
來源:光明網